内容简介:
一、政府工作要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开展政府工作,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明确规定,也是多年来政府工作取得成绩和进步的一条基本经验。从法律意义上讲,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地方人民政府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两者是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从政府工作的实践看,近几年来,县政府在组织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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