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第一条 为保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常委会办公室主任组成主任会议。
第三条 主任会议由常务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常务委员会主任可以委托一位副主任召集并主持主任会议。
第四条 主…… 你还没注册?或者没有登录?这篇公文要求至少是本站的注册会员才能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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