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一、目标任务
区、乡、村三级金融扶贫服务组织要和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政府性担保机构、区有关部门、关堤乡政府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带贫企业(含农民合作社)的贷前审查、贷后管理,建立风险化解、分散、处置机制,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切实维护金融机构债权安全。
二、重点工作
(一)严格准入条件
1.建档立卡贫困户准入条件。在区管委会组织开展的信用评定中获得A级(含)以上、以产业发展实现脱贫、符合参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条件的贫困户。
2.带贫农业准入条件。带动能力强、产业基础好、带贫效果明显的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具体认定标准按照省扶贫办制定的标准。
(二)加强贷前审查
贫困户、带贫企业自愿申报,区、乡、村三级金融扶贫服务组织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受理、审核、公示、推荐;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政府性担保机构按照各自制定要求,进行贷前调查、审批授信。
(三)联合贷后管理
区、乡、村三级金融扶贫服务组织要密切关注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家庭生活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发现有弄虚作假、改变贷款用途、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经营出现重大问题等异常现象,要第一时间通报各方,相关机构要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化解风险。…… 你还没注册?或者没有登录?这篇公文要求至少是本站的注册会员才能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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