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第一条 为全面汇总、掌握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基本情况,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镇政府、县经济开发区负责编制本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县政府各行政机关负责编制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编制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第三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你还没注册?或者没有登录?这篇公文要求至少是本站的注册会员才能阅读!
如果你还没注册,请赶紧点此注册吧!
如果你已经注册但还没登录,请赶紧点此登录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