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下简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落实省语委《关于有计划有步骤开展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意见》(以下简称《评估意见》),大力推进我县语言文字工作的全面发展,做好迎接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促进我县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范围和内容
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及公共设施为检查评估的重点单位和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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