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2年出现的公和永丝厂,是上海第一家华商缫丝厂。这家丝厂的创办者黄佐卿(宗宪),是一个在外国人中间被称为“祥记”的浙江籍丝商(注:North China Herald,1902年7月16日,页131;《农商公报》,1915年第16期,选载门,页14。)。根据我们在上一节所说的情况,这个“祥记”可能就是为外国洋行经纪生丝出口的丝号名称。他不但是这个丝号的老板,而且是经营生丝出口的“丝行的一个领袖。”(注:North China Herald,1902年7月16日,页131。)还有人说,他最初是经营土丝出口的丝栈主,“祥记”是丝栈的名称。后来当上了公和洋行的买办,随后又开设了丝厂,“为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获得治外法权的庇护”,又挂上了他所在“洋行的牌子”(注:参阅《中国近代缫丝工业史》,页140,142,170。)(但又加上了一个永字)。这些说法虽未注明资料来源,但看来是可信的,因为后来的丝厂主中,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经历。(注:参阅上书,页170。)
在缫丝业中站稳以后,他又努力扩大地盘,一方面由缫丝业扩大到棉纺织,附股于上海的外商棉纺织厂(注:North China Herald,1902年7月16日,面131。),一方面由上海扩大到武汉,先是在汉口设立丝行,后又打算接办张之洞在武昌创设的湖北缫丝局(注:张之洞:《张文襄公全集》,奏议,1928年版,卷35,页21-23。)。事虽未成,但从中可以看出这位“丝行领袖”的经济实力。他的声望日隆,被人们称誉为“采用外国机器进行缫丝与棉织方面”的“最积极和先进人物之一。”(注:North China Herald,1902年7月16日,页131。) 然而,就上海一般丝厂的主持者而言,黄佐卿的情况,又是一个例外。以为有了黄佐卿这个例子,便认定缫丝业中的民族资本能一帆风顺地发展起来,这又是把复杂的现实简单化。 说它是一个例外,这主要是指上海华商缫丝厂的绝大部分,并非都像黄佐卿的公和永那样,是厂主的自有产业。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面,上海的缫丝业中,形成了一种所谓租厂的制度。在这种制度之下,丝厂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并非一家,而是分属两户。丝厂的所有者,多为房产主或地产公司,他们并不直接经营丝厂,而是将其所有的厂房以及缫丝设备,租与丝厂的经营者。自己则坐收租金,叫做“产业股东”。(注:“产业股东”亦作“实业股东”,参阅陈真等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4辑,第176。)丝厂的经营者则多为兼营丝号的丝商。他们按期租赁厂房,向房主缴纳租金,然后雇工备料,经营缫制,叫做“营业股东”。(注:也有少数经营丝厂的人,同时出租丝厂。例如曾经经营丝厂的买办祝大椿,据说也“专门建厂租给人家”。参阅唐传泗、徐鼎新:《中国早期民族资产阶级的若干问题》,载《学术月刊》,1984年第3期,页20。)产权固定于一家,而营业者则可以随时改组更换。租期按年计算,每逢新茧登场,即为丝厂改组之期。营业的绝续、股东的进退均决定于此时。这种租厂制,在它盛行的时期,厂数占上海全部丝厂的90%。如20世纪20年代末期,上海丝厂共有80余家,其中自有厂房的,不过八、九家,其余皆系租厂营业(注:《上海丝厂业之调查》,载《经济半月刊》,第2卷,第12期,1928年6月15日。)。
上海缫丝厂之实行租厂制,有它本身的特殊条件,同时也反映中国资本主义的共同属性。 在特殊条件方面,过去多强调江南蚕茧,一年只收一两造,丝厂不能全年开工。这当然是形成租厂制的一个条件,但显然不是充分的条件。我们看到,在华南广东一带,一年可以育蚕多次,丝厂一般是全年开工,但是广东丝厂,降至20世纪30年代,也有不少是租厂经营的(注:谭自昌:《广东丝业现在之实际概况》,参阅《广东蚕丝复兴运动专刊》,1933年10月1日。)。可见生产的季节性,不是租厂的全部原因。租厂经营对经营者到底有什么好处呢?这里既有经济的因素,更有超经济的因素。单纯从经济的因素看:根据上海的一般情况,出租丝厂的“产业股东”,每年所收的租金,可以达到他所投资数额的15%(注:乐嗣炳:《中国蚕丝》,1935年版,页38-39;曾同春:《中国丝业》,1933年版,页92。)。这实际上近乎一种高利贷。而丝厂“营业股东”之所以愿意支付这一笔相当沉重的开支,自然是从节省开办资金着眼。根据20世纪20年代末的调查,自有丝厂的投资,每部丝车平均在一百五六十两至二百两之间,而租厂经营者则不过一百两至一百五十两之谱(注:《上海丝厂业之调查》,载《经济半月刊》,第2卷,第12期,1928年6月15日。)。租厂较自有丝厂节省开办资金1/3~1/4。如果说,丝厂房产主是把他的投资收入扩大到最高限度,那么租厂经营者则是把他的投资风险缩小到最低限度。因为他的投资只限于经营丝厂时的流动资金,重要是用之于收购蚕茧和开支工资。他可以随时收茧,随时缫制,随时出货筹押现款,应付流动开支(注:在二十世纪初叶以前,上海钱庄的抵押放款,几乎全部是以丝茧为抵押的放款。参阅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编:《上海钱庄史料》,1960年版,页780-781。)。至于工厂固定资产的前途,不在他的考虑之列(注:1896年5月间上海一场大雨冲毁了三家丝厂的屋顶,原因是“建筑的窳败和缺乏适当的检查。(North China Herald,1896年5月29日,页828;6月5日,页872,6月19日,页973)。引起不少的议论。这个小小的事例,不失为一个具体的例证。)。这就是说,丝厂经营者不是以工厂主的身份、而是以丝商的身份经营丝厂。丝厂经营者之进退,以生丝市场之升降为转移。市场看好则一拥而进;市场看疲则一轰而退。进退之间,带有浓厚的投机色彩。“仅计一时丝价”,“毫无永久营业性质”。(注:《大公报》,1917年4月,转见陈真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4辑,页171,174。)这种现象之所以产生,则取决于一个超经济的因素。归根到底,它是和生丝市场之为外商所左右、是和生丝对外贸易主动权之不为我所有分不开的,是从事生丝缫制业者对自己命运不能主动掌握的具体表现。在这里,单纯用蚕茧收购和生丝缫制的季节性来解释,显然是没有抓到痒处。
资本主义萌芽为资本主义大工业的产生提供了准备条件,这是一条普遍的规律,是任何国家在封建社会末期都经过的普遍现象。中国也不例外。它不但体现在继昌隆的产生上面,也同样体现在公和永的产生上面。没有“本村左邻右里”的缫丝女工,继昌隆固然很难成立,同样,没有麇聚上海滩的缫丝女工,公和永同样是难以出现的。上海丝厂的养成工和广东丝厂的自梳女,都是出自同一的来源,要求同样的解放(注:《支那蚕丝业大观》,页292-293;Lillian M.Li:China's silk Trade,页174;C.W.Howard and P.Buswell:A Survey of silk Industry of South China,页140,1925年版。)。
继昌隆的设立本身,也不支持上述所谓“转化”的论点。在继昌隆出现以前,广东省的农村缫丝业“多半为家庭式的手工业,即兼营的小商品生产工业”。“凡操手机者多半为蚕村中的老妇。”“自汽机丝厂创设后,手机缫丝往往变为丝厂的附庸,盖丝厂间有将劣茧选出,另设小室或小工场雇用女工用手机缫之。”(注:吕学海:《顺德丝业调查报告》,转见彭泽益编:《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卷2,页51。)这就是说,在机器缫丝出现以前,广东的手工缫丝基本上还停留在小手工业阶段,能够勉强算作手工工场,乃是在机器缫丝业出现之后,作为丝厂附庸的那种专缫劣茧的“小室”。这个事实本身就说明继昌隆的产生,并非由原有的手工缫丝自身发展的结果。在继昌隆出现以前,广东的手工缫丝业,更没有经历过工场手工业的阶段。一直到19世纪末叶,也就是继昌隆存在了1/5的世纪以上,当新式缫丝工业“在广东已经牢固地树立了根基”(注:Great Britain Foreign Office:Diplomatic and Consular Reprots on Trade and Finance, China,1885年,广州,页4。)以后,人们才开始看到手工缫丝向机器缫丝的转化。这个转化第一次出现在1893年的三水。当时有一家存在了九年的手工缫丝工场,由手工缫制改为机器缫制(注:China Maritime Customs:Trade Reports,1898年,下卷,页73。)。估计这种情形,在广东其他产丝地区也会有所出现。中国手工工场向机器工厂的过渡不是发生在机器大工业出现之前,而是发生在机器大工业已经出现乃至“树立了根基”之后,这是中国资本主义产生的一个重要特点。
继昌隆设立以后广东机器缫丝业的遭遇,也同样说明这一点。
从1873年继昌隆的成立开始,新式缫丝工业在珠江三角洲上以相当迅速的步伐向前发展。在继昌隆成立的第二年,机器缫丝就采行于顺德和广州(注:吕学海:《顺德丝业调查报告》,转见彭泽益编:《中国近代手工业史料》,卷2,页52;North China Herald,1874年6月13日,页526。)。一年以后,南海又有人在当地仿照陈启沅的机器另建了四家丝厂(注:China Maritime Customs:Special Series,No.3,silk,页151。)。1881年广州、顺德、南海地区的丝厂,已增加到十家,有丝釜2400位,年产生丝近1000担(注:同上。参阅North China Daily News,1882年1月16日,页47。)。80年代中期以后,新式缫丝工业“在广东已经牢固地树立了根基,”当时在顺德附近的新会,又添了三家丝厂(注:陈启沅:《广东蚕桑谱》,广东厘条分局详,1897年版;《申报》,1887年12月5日。)。进入90年代,一向是农业区的三水,也逐渐变成了产丝区,在茧行、手工缫丝作坊之外,第一次出现了两家“使用外国机器”的蒸汽缫丝厂(注:China Maritime Customs:Decennial Reports,1892-1901年三水,页264。)。在所有这些地方,没有看到手工缫丝作坊向缫丝厂转化的痕迹。
但是,广东缫丝工业的发展,却受到来自手工缫丝者和丝织业行会手工业者的严重威协。继昌隆成立之后不久,“装设欧式机器曾经遇到很大困难,因为丝区的人都害怕他们的低劣丝会因此无人问津,所以竭力抗拒新法。”(注:China Maritime Customs:Decennial Reports,1882-1891年,广州,页576-577。)组织在手工丝织业行会中的“机房中人”,更进一步酝酿“联群挟制”,“鼓动风潮”,要“拆毁丝厂”。早在1875年,丝织业行会手工为者和丝厂工人之间,就曾经发生过一次械斗(注:North China Daily News,1875年10月19日,页379;10月26日,页403。)。手工业工人反抗机器的斗争,在1881年的一次大械斗中,表现得最为激烈。这时南海一带的机器缫丝厂,除了继昌隆以外,又陆续建立了裕昌隆、经和昌等厂,用茧量成倍增加。1881年又值“蚕茧歉收,市上无丝可买(注:由于厂丝多出口之故,织户所用土丝供应不及。),机工为之停歇”。因此,在这一年十月间,组织在手工业行会“锦纶行”中的手织工人,一方面“勒令同行之人,概停工作”;一方面聚众二、三千人,筹聚“斗费”,采办军火器械,捣毁了裕昌厚丝厂,杀死了三名丝厂工人,“并尽毁机器,始肯解散”(注:以上参阅徐赓陛:《不自慊斋漫存》,1882年刊,“南海书牍”,卷6;Trade Reports,1881年,广州,页9-10;《申报》,1881年11月8日;North China Daily News,1881年11月7日,页443。)。双方的械斗,持续了好几天。经过地方官的弹压,始趋平息。 工人对机器的反抗,是雇佣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的斗争的间接反映。虽然这种斗争,在整个工场手工业时期,就已经开始,但只是在采用机器以后,工人才真正实现了反对劳动资料本身、即反对资本的物质存在形式——机器——的斗争。然而,出现在南海的这场“斗争”,都不是这样。它不是出现在缫丝工人和丝厂资本家之间,而是出现在丝织手工业行会和缫丝厂资本家乃至缫丝工人之间。(注:据南海县令徐赓陛说:手工丝织业者“沉杀丝工二三人”,丝厂方面也击毙机工一人。)“斗争”的导火线不是由于丝厂工人无工可作,而是由于手工织工无丝可织。而无丝可织,主要是由于“蚕茧歉收,市上无丝可买”。这里至多只是反映了丝厂和丝织业行会对原料的争夺,却反映不出丝厂资本家对手工丝织业者的剥削。口口声声“倡言机器害其本业”的手工丝织业者,实际上找错了“斗争”的对象。因此,这不是一场工人对机器的斗争,而是一场维护落后生产方式的武斗。
在广东内地无法立足的情况下,南海一带的丝业资本家,纷纷把工厂迁至澳门,在1882年一年之中,就有三家工厂从广州迁到那里(注:North China Herald,1882年4月22日,页424。)。传说陈启沅也一度把他的丝厂迁至澳门,“以避其锋”。虽然清政府在1886年以一纸空文“咨行粤省,劝导商民,广为兴办”,(注:张之洞:《张文襄公全集》奏议,卷35,页21。)但直到90年代,当有人在南海禀请开设丝厂时,两广总督却仍以“商民设立机器缫丝,专利病民”为辞,不许“擅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