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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贸易的法律体系、市场体系不完善
虽然中国政府一直在努力推进管理体制的改革,但始终都存在着一些另人遗憾的漏洞,而这些管理体系的瑕疵给服务贸易的发展带来了不小的障碍。
1、服务业的行业垄断。我国的一些行业如电信,金融,保险,教育具有的强垄断性,不仅破坏了正常的公平竞争秩序,而且还导致了服务业创新动力的缺乏和效率的低下。 中国的服务业要适应未来服务业发展开放的大环境,必然要求打破行业垄断,实现服务贸易的自由化。
2、服务贸易保障制度不完善。服务贸易保障制度上的不完善,主要是指对服务行业里的一些弱势产业,像数据处理,技术服务,咨询,专业服务等需要有一些专门的保护政策来应对我国入世后国外相关产业对这些行业的冲击,使其可以健康成长而不至于夭折。目前,中国政府在电信,银行,教育等行业制定比较全面保护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贸易的自由化,所以如何制定出有效的贸易保障政策,既可以使本国服务贸易行业健康发展又可以保证贸易的自由化,就要对WTO的GATS的进行认真研究学习。
(三)服务贸易交易方式落后
现代电子商务在服务贸易领域中,深刻地影响着全球商业贸易形式和市场结构,影响着人民的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方式,加速了
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的转变。
据统计,中国目前有各种不同的电子商务网站1,000多个,其中B to C④677家、B to B 370家,ISP⑤620家,去年B to C交易额为3.9亿元人民币,B2B交易额为67.7亿元人民币。存在有各种不同B to B、B to C、C to C等商业模式,有各种不同的电子商务平台和解决方案,但整体来说呈现自发性、局部性、重复性、缺乏技术创新、缺乏整体规划性和统一的规范,有很多网站的商业模式是单纯模仿国外企业,并不适应中国国情,不利于电子商务的发展。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另外,从中国目前电子商务发展的现实情况来看,
网络结构复杂,不同行业、不同网络之间不能互联互通,各种资源难以充分共享,网络应用落后于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传统企业难以适应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
据预测,到2003年全球电子商务的交易值将超过一点二万亿美元。在未来5-10年内将是信息技术继续突飞猛进、新经济高速成长、全球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也将是中国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参与全球化、实现中国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发展电子商务已经不仅仅是基础经济的问题,也不仅仅是商务模式划分的问题,而是关系中国在未来信息经济社会中的竞争力和生存发展的重要问题。
(四)服务贸易理念落后
我国的服务贸易业,过去长期处于封闭的环境中,受某些陈旧观念的束缚和影响至深,因而企业规模小,服务设施差。思想观念落后,服务质量水平低,难以适应加入WTO后我国对外全面开放的经济形势,更难以与国外服务贸易领域里的跨国公司相抗衡。
在我国经济学理论中,仍把服务定义为服务属于流通领域,因此服务不创造价值。而这种论述在WTO将服务贸易外延扩大,内涵深化之后,服务项目不仅提供使用价值,有的还创造价值。还有长期以来,我国经济生活中,服务部门对待客户有一个统一规矩,那就是一视同仁。为了表示不嫌贫爱富,比如银行对经济效益不好,资金留存率低的企业也同样提供资金放贷等服务,结果往往血本无归,还陪上人工费,通讯费等开支。而不象国外银行“看客下菜碟”,对客户进行细分,既保证了收汇的安全,又满足了客户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