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一、从发文之日起至20*年9月30日止,暂停办理庐城旧城改造区域内的市场主体设立登记和营业执照有效期限届满后的延期工作。确需办理的,必须由所在旧城改造片区指挥部出具书面同意的意见方可办理。未能取得所在旧城改造片区指挥部同意而申请人坚持要求办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由县局向社会公告,并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