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各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的规定,各镇、各机关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为做好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
编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既是为了及时汇总、掌握我县各镇、各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基本情况,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也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接受社会的监督。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年度报告,各镇政府和各机关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做好编制工作。要结合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对本行政区域、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回顾和总结,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你还没注册?或者没有登录?这篇公文要求至少是本站的注册会员才能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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